《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正式发布,全文如下:
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
(2012-2020年)
传感网(即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物联网,对于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积极的作用。
依托无锡市在物联网领域的技术、应用和产业基础,建设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简称无锡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对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无锡示范区建设工作,发挥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持续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限为2012至2020年。
一、有关背景
(一)物联网发展现状。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欧、日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把发展物联网等新兴产业作为应对危机和占领未来竞争制高点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战略规划和扶持政策,全球范围内物联网核心技术持续发展,标准和产业体系逐步建立,初步形成了传感器与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感知制造业,网络设备与通信模块、机器到机器(M2M)终端与运营服务以及基础设施服务、软件与集成服务等产业链,2011年全球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1345亿美元。发达国家凭借信息技术和社会信息化方面的优势,在物联网应用及产业发展上具有较强竞争力。
2009年以来,我国物联网呈现较快发展势头,在工业、农业、金融、物流、交通、电网、环保、安全、民生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应用,目前已初步具备一定的技术、应用和产业基础,2011年全国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2300亿元,M2M应用终端超过2000万台,软件与集成服务具备一定规模。但总体上看,我国物联网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核心技术和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较低,产业小而散、缺乏龙头骨干企业,信息安全存在隐患,面临行业壁垒与资源共享的体制困境等问题,急需加以解决。
(二)无锡具备的条件。
无锡市城镇化和现代化水平较高,拥有较强的城市综合实力和良好的产业基础,集成电路制造技术水平和规模位居全国城市首位,测试、设计能力分列全国第三、四位,软件和服务外包等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无锡市高度重视发展物联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吸引国内外物联网高端人才到无锡创新创业。目前,全市拥有各类高层次物联网研发人员近1000人,物联网相关企业近400家,一批国家级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基地落户无锡,50多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集团在无锡规划建设物联网研发机构,一批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项目正在建设。无锡在物联网人才、技术、产业和整体经济实力方面拥有较好的基础,具备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条件。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加强创新发展,攻克核心技术;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基地;突出典型示范,推动广泛应用。通过先行先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传感网创新示范区,探索发展经验,推动我国物联网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与应用牵引相结合。将技术创新作为物联网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基于应用需求,加强关键技术和产品的攻关,带动产业发展,实现研发与应用的有机互动,突破制约物联网规模化发展的瓶颈。
坚持重点突破与协同发展相结合。重点在传感器、系统集成、服务应用等关键环节进行突破,集成、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在核心技术、标准化、关键设备研制及产业化等方面,形成区域特色和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推进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发展,促进物联网产业链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市场机制,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上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标准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创造物联网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坚持试点示范与辐射带动相结合。结合地方实际,推进产业化与市场应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应用示范,促进物联网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发,探索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辐射带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无锡示范区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核心技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实现一批重点领域的典型示范与推广应用,构建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
1. 大幅提升物联网技术的创新能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研发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聚集一批技术和产业优秀人才,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2. 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培育多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物联网企业,发展一批上规模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基地。
3. 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应用先行区。 建设智能制造、智能环保、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重大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形成一批综合集成物联网应用的典型解决方案,加大推广力度,带动规模化应用和物联网产业发展。
到2020年,无锡示范区的创新能力、产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一大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成为具有一流创新能力的技术创新核心区;集聚和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物联网企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发展集聚区;建成一批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应用示范先导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
以应用示范为牵引,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集聚国内人才优势,攻克物联网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强共性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相关标准制定,推动物联网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
1. 感知技术。 重点加强智能和微型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地理位置感知与导航终端、多功能传感设备、智能仪表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 传输技术。 重点加强近距离无线通信、低功耗传感器节点、无线传感器网络、M2M终端、异构网络融合、网络可管可控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 处理技术。 重点加强大数据存储、实时数据库、智能分析和决策、物联网应用中间件、高性能系统集成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4. 共性技术。 重点加强物联网体系架构、标识与寻址、频谱与干扰分析、信息与网络安全、产品标准测试等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二)培育发展产业集群。
坚持市场导向,着力发展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孵化培育中小企业;重点发展核心产业,大力扶持支撑产业,积极带动关联产业,促进产业链的形成和完善。
1. 重点发展核心产业。 重点发展物联网硬件、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及运营服务等核心产业。着力加强传感器、芯片以及相关仪器仪表、M2M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提高嵌入式系统、中间件、应用软件及各类安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健全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网络服务、内容服务等物联网应用服务产业,建设物联网核心技术产业集群。
2. 大力扶持支撑产业。 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微纳电子器件、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集成电路、计算机、通信设备、微能源、新材料等支撑产业,完善物联网产业体系。
3. 积极带动关联产业。 发挥物联网大规模产业化和应用的带动效应,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消费电子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升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三)加强应用示范。
根据物联网发展需求,结合无锡实际,以经济运行、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等领域应用为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先导应用示范。形成通用性、标准化、技术自主掌控的应用平台。加强统筹协调,鼓励业务创新,探索商业模式,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产业、技术与应用协同发展。
1. 面向经济运行和两化融合领域的应用示范。 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改善管理精细程度和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为目的,推动物联网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主要在工业生产过程监控、仓储物流、用能管理和安全监控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重点建设智能制造、智能电力和智能物流等示范工程。
2. 面向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领域的应用示范。 以提升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能力为目的,围绕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营能力、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能力、环境监测和保护能力,重点建设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和智能环保等示范工程。
3. 面向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示范。 以加强社会公共管理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以物联网与3G网络融合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面向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重点建设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示范工程。
专栏 八大重点应用示范工程
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
选择纺织、冶金、机械、石化、制药等重点工业制造领域,在工业流程监控、生产链管理、物资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监控、装备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用能管理等生产环节推进物联网的应用和发展,建立应用协调机制,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工业的集约化生产、企业的智能化管理和节能降耗。
智能电力应用示范工程
以电力设施状态监测、高空塔架应急抢险、电表数据采集和需求侧管理等应用为切入点,在输电、变电、配电、用电以及资产管理等环节中推进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加强电力基础设施检测、预警、集中监测和管理,建设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电力网络;建立具有深度和广度的自动化智能电力平台,提升智能电网互动性服务能力,实现全电子化的智能电力服务。
智能物流应用示范工程
以集装箱和车辆的监控管理和智能调度、物流信息处理等为切入点,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网络,完善相关标准,提升智能物流软件和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建立综合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完善智能物流的决策支持和个性化服务。适时开展集装箱联运信息化试点、制造商供应链信息化提升试点、电子商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建设试点、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试点等。
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
以交通流量监测、停车和行车智能诱导、智能交通大平台、公交和客运智能化、道路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和汽车移动物联网应用等为切入点,加强物联网和3G网络融合,打造跨区域、跨部门、标准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智能交通服务平台,形成高集成、系统化、综合性的智能交通体系。
智能安防应用示范工程
以重点区域周界防入侵、重大基础设施防护和远程监控、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系统、家庭智能网关接入系统、城市公共管理等为切入点,建设覆盖重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筑物的智能安防网络,建立支持公共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指挥的智能安防平台。
智能环保应用示范工程
布放传感器、分析仪等智能环保基础设施,开展太湖水质监测、水源污染、生态系统监测等智能环保示范应用,建设智能环保信息采集网络,完善监测监控、信息处理以及预警等智能环保平台,解决快速检测和分析等智能环保技术问题,建设智能环保体系。
智能医疗应用示范工程
建设统一的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发展规模化、集群化的智能医疗产业链,加
强医用传感设备等智能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感知技术加强对医用器械、药品和医疗过程的管理。同时开展基于社区、家庭的新型智能医疗卫生服务和应用,实现低成本的智能医疗。
智能家居应用示范工程
建立统一的智能家居行业标准,在保障家庭内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发挥智能家居对改善和提升家庭生活质量方面的作用,适时开展基于物联网的家庭安防、家庭网络信息化、节约低碳家庭以及社区管理等示范应用,探索智能家居产业规模化发展模式。
(四)完善服务平台。
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支持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提升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等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物联网发展所需的各级各类服务机构,促进物联网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
1. 建设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 建设物联网研发机构,加速国内外研发资源的集聚。开展重大和关键技术攻关、产品创新与开发,支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及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步伐,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2. 建设物联网公共技术和中介服务平台。 建设集研发、中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于一体的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综合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政策咨询、市场推介、人才培训和综合配套等公共服务平台。
3. 建设物联网标准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发挥无锡产业集聚优势,依托应用示范工程,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建设标准验证和测试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无锡示范区内企业及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物联网相关标准制定。建设物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物联网专利库,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利用等工作,为物联网研发和产业化提供保障。
4. 建设物联网应用推广服务平台。 与电信运营企业等联合建立移动通信网、广电网融合的应用推广服务平台;与骨干企业建立面向行业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应用推广服务平台,实施试点示范工程。
(五)统筹和谋划示范区总体布局。
无锡示范区覆盖无锡市行政辖区,按空间分布和功能定位,划分为核心区、重点区和支撑区。核心区着重发展共性技术和产品,重点区着力发展应用技术和产品,支撑区为产业发展提供各种协作配套,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物联网产业总体格局。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态势。
1. 全力打造产业核心区。 按照高水平、高起点规划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加快核心区内物联网创新园、产业园、信息服务园、大学科技园和博览园的布局与建设,将其建设成为示范区的技术创新核心区、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规模化发展集聚区、大规模应用先导区和信息商务服务中央区。
2. 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区。 加快重点产业区内已建园区和新建园区的布局和功能调整,培育和发展特色物联网产业园区,发挥物联网产业聚集效应和应用服务示范效应,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关键应用技术、硬软件产品和内容服务,大力培育金融、保险、咨询、认证等现代服务体系。
3. 全面拓展产业支撑区。 加快推进产业支撑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和协作配套,并积极向物联网核心产业和支撑产业拓展,逐步融入物联网产业链体系。大力推动物联网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带动现代装备制造业、精准农业、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创新发展环境。
支持无锡示范区创建国家级物联网大学科技园,对示范区建设用地给予专项支持,做好物联网无线频率的规划和保障工作。鼓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无锡示范区建设国家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无锡示范区建设、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江苏省、无锡市设立相应专项资金,为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产业化专项等渠道,大力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加强税收政策扶持。
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无锡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结合物联网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将现有软件和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产业等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延伸到物联网领域,在无锡示范区内先行先试。
(四)加强融资政策支持。
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的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支持无锡示范区物联网企业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探索建立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积极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试点,推进物联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适用国家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政策,在示范区内试点设立由财政支持和引导的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无锡示范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示范区内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加强示范区内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建立联合培养物联网人才的新机制;支持无锡示范区内具备条件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有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高校,有条件的大学设立研究生院。支持在无锡示范区内建立和引进国内外物联网人才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内外物联网领军人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无锡示范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实行知识产权入股和股权激励。
(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吸引境外企业在无锡示范区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总部等,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强企业和产品国际认证合作;利用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积极支持示范区物联网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
五、保障机制
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做好《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对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按照《规划纲要》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项目安排、财税优惠、金融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工作,抓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