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签的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全球贸易额的80%直接相关。
我们绝对不能没有中国自己的RFID标准,但一定要在开放的环境中去做,我们跟谁都可以合作,要集众家之长,在自己的标准中把他们的长处、优点吸纳进来,同时考虑到将来和各国的互联互通。
2007年4月20日,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出台,划定840MHz~845MHz和920MHz~925MHz为800/900MHz频段RFID技术的具体使用频率。此举被视为RFID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然而,这并不能完全改变中国RFID国家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的事实,中国RFID产业的发展仍然急需既有自主知识产权又与国际标准接轨的RFID标准体系来保驾护航。
RFID国家标准的出台涉及多个部门,因此,电子标签工作组组长张琪曾经幽默而又略显无奈地说:“过去一个技术的成功推广并形成一个产业,往往是三分技术需要七分协调,现在甚至变成一分技术和九分协调的比例。”在经历了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两度成立的无奈和国家十五个相关部委的同时关注之后,面临国外RFID标准对中国的步步紧逼,中国RFID标准的建立将随着RFID应用的逐渐增多和成本的逐渐下降开始加速,而这又将反过来促进RFID应用的增加和成本的下降,由此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中。
中国不能没有自己的标准
在目前全球已经存在五大RFID标准的情况下,日益开放的中国是否还一定要有自己的电子标签标准?
对此,张琪给了肯定的回答。她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我们一定要有中国的标准,这符合中国国情,我认为标准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表征。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13亿人口’决定了我们必须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发展中国家’决定了我们必须要自力更生,不可能从国外买回一个现代化和信息化。因此中国的信息化建设必须植根于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上。我们不能没有自己的标准和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永远跟着别人走。”
“现在标准和知识产权是密切相关的,标准不等于知识产权,但和知识产权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中国用的都是国外的标准,就意味着要交给人家大量的知识产权费,这方面我的感触实在太深了。我国的家电产品,如DVD一旦走出国门,3C、6C就来了,我们的企业要向国外这些组织交大量知识产权费。我们在通信方面(手机)也体会很深。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有这么多人,还有非常完备的装备制造业,今后还要全面进行信息化建设。如果我们将来用的每一个产品,都向国外交知识产权费,后果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标准,要有自主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国家现在在标准这方面的政策完全是对的。中国要有自己的标准和拥有更多的知识产权,同时要考虑和国际兼容、接轨、互联互通,加强国际合作,互利共赢。”张琪又从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关系论证了制定中国自主标准的必要性。
中国RFID产业联盟秘书长欧阳宇对《中国电子报》记者介绍说,发达国家都在不遗余力地制定自己的标准,想方设法把自己的标准变成ISO标准,其中商业利益是根本原因。我国2006年进出口贸易额已达到17610亿美元。如果中国没有自己的RFID标准,就会重蹈电视机、手机、DVD等许多电子产品惨痛的教训。
张琪分析说,我国拥有最完整的装备制造业,又是全球重要的产品生产地。“我们很难想象将来电子标签用于物品的管理、物流的管理等领域时采用外国的标准,那就意味着把所有产品的数据库放在美国、欧盟,放在日本、韩国,同时还要向别人交费。我认为放哪都不行,只能放在中国自己这里。从信息安全的角度讲也要放在中国。中国制定电子标签的标准一定要用自己的,在这一点上没有通融的余地。”
自主标准不等于排外
凡事如果走了极端那便是过犹不及了,如果只强调自主而不与全球标准互联互通就有可能落入一叶障目的窠臼中。在RFID国家标准制定方面,国家明确强调了开放原则。
2006年6月,国家十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中这样表述中国发展RFID技术的指导思想:从国情出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发展模式;以示范应用为引导,突破RFID关键技术,推动RFID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链的形成;通过参照国际标准与自主制定标准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制定中国RFID标准体系。
对于自主和开放的关系,张琪做了精辟的分析:“我认为什么事都不能一刀切,说标准就全部都是自己的标准或全部都是国外的标准。我觉得走极端不好。我们面对的是开放的世界,很多事情是国际化的,需要互联互通。你不可能什么事都做成‘阎锡山的窄轨小铁路’封闭起来,不和外界接轨。所以制定标准、生产产品,首先要坚持开放,要强调兼容性。”
至于具体的工作方法,张琪强调说:“我们绝对不能没有中国自己的RFID标准,但我们一定要在开放的环境中去做,我们跟谁都可以合作,我们要集众家之长,在自己的标准中把他们的长处、优点吸纳进来,同时考虑到将来和各国的互联互通。所以我们标准化工作组在两方面要充分兼顾,不可偏废。”
欧阳宇也明确表示说:“我们制定标准的原则是‘兼收并蓄’,吸纳已经成熟的一些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
两个工作组耐人寻味
2004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正式成立“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负责起草、制定中国有关电子标签的国家标准,使其既具有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和目前国际的相关标准互通兼容,促进中国的电子标签发展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遗憾的是,2004年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部一纸《关于暂停“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工作的通知》使得成立不到一年的工作组“寿终正寝”。
2005年10月,经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批准,成立了“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根据章程,该工作组的任务是联合各方面力量,开展电子标签标准体系的研究,并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标准的预先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在信息产业部科技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仔细对比,两个工作组除了前者多了“国家”二字之外,别无二致,但是主管单位却分别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而这不过是RFID国家标准制定涉及众多单位的一个缩影而已。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在2005年11月中国RFID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上的发言中,谈到了与RFID相关的众多职能部门。他说:“RFID涉及许多部门,需要国家相关部分通力配合,才能将RFID事业推向前进。比如在标准制定上,涉及国家标准局;在进出口管理上,涉及海关、商务部;在信息管理上,涉及信息产业部;在商品管理上,涉及工商管理局。”
前文提到的《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表述说:“发展RFID技术与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行业和政府部门,需要政府、企业、研发机构间的统筹规划、大力协同,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为此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交通部、海关总署、铁道部等十五个部委以及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共同组织各部门的专家经历近一年的时间,编写了本白皮书。”由国家十五个部委联合发布白皮书一方面显示了国家的重视程度,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这是不是成为RFID国家标准难以快速出台的重要原因呢?
国际标准虎视眈眈
在中国RFID国家标准迟迟未能出台的情况下,国外RFID标准看到了希望,早在两年前就纷纷来中国兜售自己的标准,而国内对此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目前,全球五大RFID标准化组织分别为:EPCglobal、ISO、UID、AIM global、IP-X。
EPCglobal(全球产品电子代码管理中心)是目前全球实力最强的RFID标准组织,其前身是北美UCC产品统一编码组织和欧洲 EAN产品标准组织,合并后称为EPCglobal。2005年6月21日,美国吉列公司副总裁兼EPCglobal管理委员会主席RichardCantwell、GS1执行总裁MiguelLopera、沃尔玛公司执行副总裁LindaDillman等在北京召开EPC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增加一名中国代表参加EPC管理委员会;同时RichardCantwell还拜访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局长李忠海。6月22日,EPCglobal又召开了第三届中国国际EPC与RFID高层论坛。早在2003年,EPCglobal就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接触,并于2004年4月22日成立了EPCglobalChina,授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作为EPCglobal在中国的唯一代理机构,负责EPC代码在中国的注册、管理和相关工作的推进和实施;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矫云起兼任EPCglobalChina主席。
AIMglobal(全球自动识别组织)主席DanielP.mullen和ISO/IEC(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主席 CraigK.Harmon于2005年6月20日前
我们绝对不能没有中国自己的RFID标准,但一定要在开放的环境中去做,我们跟谁都可以合作,要集众家之长,在自己的标准中把他们的长处、优点吸纳进来,同时考虑到将来和各国的互联互通。
2007年4月20日,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出台,划定840MHz~845MHz和920MHz~925MHz为800/900MHz频段RFID技术的具体使用频率。此举被视为RFID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然而,这并不能完全改变中国RFID国家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的事实,中国RFID产业的发展仍然急需既有自主知识产权又与国际标准接轨的RFID标准体系来保驾护航。
RFID国家标准的出台涉及多个部门,因此,电子标签工作组组长张琪曾经幽默而又略显无奈地说:“过去一个技术的成功推广并形成一个产业,往往是三分技术需要七分协调,现在甚至变成一分技术和九分协调的比例。”在经历了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两度成立的无奈和国家十五个相关部委的同时关注之后,面临国外RFID标准对中国的步步紧逼,中国RFID标准的建立将随着RFID应用的逐渐增多和成本的逐渐下降开始加速,而这又将反过来促进RFID应用的增加和成本的下降,由此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中。
中国不能没有自己的标准
在目前全球已经存在五大RFID标准的情况下,日益开放的中国是否还一定要有自己的电子标签标准?
对此,张琪给了肯定的回答。她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说:“我们一定要有中国的标准,这符合中国国情,我认为标准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表征。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13亿人口’决定了我们必须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发展中国家’决定了我们必须要自力更生,不可能从国外买回一个现代化和信息化。因此中国的信息化建设必须植根于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上。我们不能没有自己的标准和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能永远跟着别人走。”
“现在标准和知识产权是密切相关的,标准不等于知识产权,但和知识产权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中国用的都是国外的标准,就意味着要交给人家大量的知识产权费,这方面我的感触实在太深了。我国的家电产品,如DVD一旦走出国门,3C、6C就来了,我们的企业要向国外这些组织交大量知识产权费。我们在通信方面(手机)也体会很深。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有这么多人,还有非常完备的装备制造业,今后还要全面进行信息化建设。如果我们将来用的每一个产品,都向国外交知识产权费,后果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标准,要有自主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国家现在在标准这方面的政策完全是对的。中国要有自己的标准和拥有更多的知识产权,同时要考虑和国际兼容、接轨、互联互通,加强国际合作,互利共赢。”张琪又从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关系论证了制定中国自主标准的必要性。
中国RFID产业联盟秘书长欧阳宇对《中国电子报》记者介绍说,发达国家都在不遗余力地制定自己的标准,想方设法把自己的标准变成ISO标准,其中商业利益是根本原因。我国2006年进出口贸易额已达到17610亿美元。如果中国没有自己的RFID标准,就会重蹈电视机、手机、DVD等许多电子产品惨痛的教训。
张琪分析说,我国拥有最完整的装备制造业,又是全球重要的产品生产地。“我们很难想象将来电子标签用于物品的管理、物流的管理等领域时采用外国的标准,那就意味着把所有产品的数据库放在美国、欧盟,放在日本、韩国,同时还要向别人交费。我认为放哪都不行,只能放在中国自己这里。从信息安全的角度讲也要放在中国。中国制定电子标签的标准一定要用自己的,在这一点上没有通融的余地。”
自主标准不等于排外
凡事如果走了极端那便是过犹不及了,如果只强调自主而不与全球标准互联互通就有可能落入一叶障目的窠臼中。在RFID国家标准制定方面,国家明确强调了开放原则。
2006年6月,国家十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中这样表述中国发展RFID技术的指导思想:从国情出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发展模式;以示范应用为引导,突破RFID关键技术,推动RFID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链的形成;通过参照国际标准与自主制定标准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制定中国RFID标准体系。
对于自主和开放的关系,张琪做了精辟的分析:“我认为什么事都不能一刀切,说标准就全部都是自己的标准或全部都是国外的标准。我觉得走极端不好。我们面对的是开放的世界,很多事情是国际化的,需要互联互通。你不可能什么事都做成‘阎锡山的窄轨小铁路’封闭起来,不和外界接轨。所以制定标准、生产产品,首先要坚持开放,要强调兼容性。”
至于具体的工作方法,张琪强调说:“我们绝对不能没有中国自己的RFID标准,但我们一定要在开放的环境中去做,我们跟谁都可以合作,我们要集众家之长,在自己的标准中把他们的长处、优点吸纳进来,同时考虑到将来和各国的互联互通。所以我们标准化工作组在两方面要充分兼顾,不可偏废。”
欧阳宇也明确表示说:“我们制定标准的原则是‘兼收并蓄’,吸纳已经成熟的一些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
两个工作组耐人寻味
2004年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正式成立“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负责起草、制定中国有关电子标签的国家标准,使其既具有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和目前国际的相关标准互通兼容,促进中国的电子标签发展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遗憾的是,2004年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部一纸《关于暂停“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工作的通知》使得成立不到一年的工作组“寿终正寝”。
2005年10月,经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批准,成立了“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根据章程,该工作组的任务是联合各方面力量,开展电子标签标准体系的研究,并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标准的预先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工作组在信息产业部科技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仔细对比,两个工作组除了前者多了“国家”二字之外,别无二致,但是主管单位却分别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而这不过是RFID国家标准制定涉及众多单位的一个缩影而已。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在2005年11月中国RFID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上的发言中,谈到了与RFID相关的众多职能部门。他说:“RFID涉及许多部门,需要国家相关部分通力配合,才能将RFID事业推向前进。比如在标准制定上,涉及国家标准局;在进出口管理上,涉及海关、商务部;在信息管理上,涉及信息产业部;在商品管理上,涉及工商管理局。”
前文提到的《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表述说:“发展RFID技术与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行业和政府部门,需要政府、企业、研发机构间的统筹规划、大力协同,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为此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交通部、海关总署、铁道部等十五个部委以及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共同组织各部门的专家经历近一年的时间,编写了本白皮书。”由国家十五个部委联合发布白皮书一方面显示了国家的重视程度,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这是不是成为RFID国家标准难以快速出台的重要原因呢?
国际标准虎视眈眈
在中国RFID国家标准迟迟未能出台的情况下,国外RFID标准看到了希望,早在两年前就纷纷来中国兜售自己的标准,而国内对此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目前,全球五大RFID标准化组织分别为:EPCglobal、ISO、UID、AIM global、IP-X。
EPCglobal(全球产品电子代码管理中心)是目前全球实力最强的RFID标准组织,其前身是北美UCC产品统一编码组织和欧洲 EAN产品标准组织,合并后称为EPCglobal。2005年6月21日,美国吉列公司副总裁兼EPCglobal管理委员会主席RichardCantwell、GS1执行总裁MiguelLopera、沃尔玛公司执行副总裁LindaDillman等在北京召开EPC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增加一名中国代表参加EPC管理委员会;同时RichardCantwell还拜访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局长李忠海。6月22日,EPCglobal又召开了第三届中国国际EPC与RFID高层论坛。早在2003年,EPCglobal就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接触,并于2004年4月22日成立了EPCglobalChina,授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作为EPCglobal在中国的唯一代理机构,负责EPC代码在中国的注册、管理和相关工作的推进和实施;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矫云起兼任EPCglobalChina主席。
AIMglobal(全球自动识别组织)主席DanielP.mullen和ISO/IEC(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主席 CraigK.Harmon于2005年6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