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六家单位颁发了首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远生出席了颁证会议并讲话。谢远生指出,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是无线电管理中一项基本许可制度,是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无线电管理条例》、深化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会上,谢远生还对首批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六家单位表示,将严格遵守《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使用无线电频率资源。
根据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依用户申请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成为首批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新版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取代了原有红头文件的审批方式,明确了特别规定事项,增加了许可证使用须知、使用人权利和义务以及使用承诺书等内容,申请程序进一步简化,也更加注重了事中事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