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贵阳机场将设立电磁环境保护区,保护区域内设置、使用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的单位,需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贵阳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是指为保障机场航空无线电台(站)、航空器无线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按照国家标准划定的空间范围,设置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规定指出,在贵阳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内严禁在以导航台天线为中心的半径500米以内架设110千伏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通过机场附近或进入机场的110千伏及以上的高压架空输电线距跑道两端或跑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4千米,同时高压架空输电线距飞机下滑航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规定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贵阳机场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受到干扰时,贵阳机场运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及时消除;无法消除的,应当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接到报告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依法查处。
据了解,若出现违规行为将由有管辖权的无线电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贵阳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的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